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北省社科普及工作规范化水平,扩大社会科学普及知名度和影响力,树立河北社会科学普及品牌形象,促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,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决定面向省内高校、省属社会组织、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及各市社科联公开征集“河北社会科学普及”主题标识设计方案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“河北社会科学普及”主题标识
二、征集时间
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。
三、设计要求
1.充分体现人文社会科学普及的基本内涵,突出河北地方特色。
2.标识结构简洁,寓意深刻,构思精巧,视觉形象鲜明, 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,易于识别与传播。
3.适合在各种载体上传播,适用于社会科学普及的各种用途,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。
4.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,为尚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。 四、投稿应征规定
1.提交的稿件可为纸质版或电子文稿,作品尺幅为A4大小,电子文稿储存格式为JPEG或PNG格式。
2.投稿者需递交有关应征作品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。
3.投稿时请另附作者简介和详细联系方式(邮政编码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)。
4.允许投稿者提交多个设计方案,但所有征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,恕不退还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5.投稿地址:电子作品请发送至邮箱kyckyk@163.com,如果是纸质稿件请报送科研处A518。
五、评选和奖励
1.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初选、终评。初评选出标识入围方案10个,分别给予标识入围者一定奖励,并在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和公众号上刊登,设立网友投票栏进行投票。 2.结合网上投票,河北省社会科学院评审小组进行终评,从入围方案中选择、确定录用方案,在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和公众号上公布,并给予标识设计方案录用者一定奖励。 3.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相关事项声明
1.投稿者须保证所应征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凡涉及著作权、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,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,并以此声明视同完成告知义务。
2.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活动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、完全使用权、注册权和版权,并承诺只用于公益事业。
3.对于被选中的应征作品,活动主办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,有权对其设计进行适当修改。
4.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,应征作品的制作和邮寄等费用自理。活动主办方对应征作品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。
5.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6.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。
科研产业处
2022年3月3日